共创廉洁
  • 适用于深圳市农耕记餐饮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农耕记”)所有职能部门员工建议/投
    诉/举报管理及外部供应商、合作方或个人之举报。
  • 员工建议: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提出有利的改善建议。
    员工投诉:员工因对公司管理机制及管理人员有不满或个人利益受到侵害,遵循规定的渠
    道,向特定的管理人员陈述、表达主张自身权利,希望得到改正的行为。
    员工举报:公司员工或社会公众向公司检举、揭发有可能或已经对公司利益、名誉造成不
    良损害行为的人或事(举报一般是针对他人的行为)。
  • 4.1. 人力资源部:员工一般投诉事项的受理及处理结果追踪实施。员工奖惩情况通报。
    4.2. 审计监察部:
    4.2.1. 公司员工投诉举报相关制度制(修)订,公司廉政举报平台的搭建、宣传、管理。
    4.2.2. 公司员工建议、投诉、举报案件的统计、分析、追踪、资料存档。
    4.2.3. 公司员工举报案件调查处理,并上报、通报举报案件的查办进展情况。
    4.2.4. 对举报人的奖励申请、报批、发放、记录、存档。
    4.2.5. 董事长:员工重要建议事项实施批准,公司重大举报案件处理措施批准,员工奖励申请
    单据批准。
    4.3. 各部门:员工建议审核实施,配合人力资源部、审计监察部对员工投诉/举报调查处理。
  • 5.1 建议/投诉/举报方式:
    5.1.1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建议/投诉和举报:
    1) 专线手机:19129981110
    2) 专线微信:19129981110(微信名:农耕记投诉举报平台)
    3) 企业微信:工作台→内部管理→投诉举报平台(信息部在开发中)
    4) 企业邮箱:ICAC@nonggengji.cn
    5) 口头形式(面谈地址:深圳市龙华新区梅花山庄欣梅园 D13 栋审计监察部)
    6) 书面信函(收件地址:深圳市龙华新区梅花山庄欣梅园 D13 栋审计监察部)
    7) 委托他人代理(需提供委托证明)。
    5.2
    员工建议/投诉/举报内容:
    5.2.1 员工所提建议的内容主要包括:
    1) 工作环境、安全、卫生、7S 的改善;
    2) 工作管理、事务方法之改善,提升工作效率;
    3) 公司能源、成本之节省;
    4) 产品、服务质量改善提升;
    5) 工作流程之改进。
    不适合的建议有:
    1) 不具体的内容或单纯的期望;
    2) 批评抱怨;
    3) 内容不明确,难理解或实施费用超出实施后预期效果;
    4) 对他人的人身攻击;
    5) 与已采用之建议内容类同或正在实施的建议。
    5.2.2 员工在认为遭遇下列情形之一时,可进行投诉:
    1) 不合理的工作布置、要求和不合适的工作条件、环境;
    2) 不恰当的工作报酬、福利、社会保险等;
    3) 不良言行、不公正对待,无论来自上级、下级或是同事;
    4) 威逼、恐吓、要挟、侮辱,这种侵害或者来自上级、同事、下属;或者以暴力威胁方式或
    其它方式出现;
    5) 性别歧视、残障歧视、民族歧视、性骚扰;
    6) 个人隐私、个人爱好等受到侵害。
    5.2.3 员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进行举报:
    1) 公司员工职务侵占、盗窃、挪用资金,侵占公司资产及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;
    2) 公司员工受贿、索贿、介绍贿赂等;3
    3) 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、利害关系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;
    4) 公司员工向他人泄漏公司相关保密信息,牟取不正当利益;
    5) 公司员工接受供应商或其他合作方、下属任何形式的礼品、馈赠和宴请、旅游等不正当利
    益;
    6) 公司合作方存在围标、串标、欺诈、提供质次价高的产品,合作过程弄虚作假等有损公司
    利益的行为;
    7) 刻意传播谣言或实施假冒,损害公司名誉或品牌的侵权行为;
    8) 其它舞弊、腐败行为。
    5.3
    受理渠道及处理程序:
    5.3.1 员工建议受理:员工对公司运营管理有好的建议,可直接向部门管理层反馈,由部门管
    理层审核评估建议实施的可行性,并回复员工。针对公司整体运营、管理方面的建议,
    员工也可通过建议反馈平台进行反馈。审计监察部收到员工建议后,经甄别将相关信息
    转交至对应责任部门,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评估建议实施的可行性,并回复员工。审计
    监察部对处理情况进行追踪、记录。
    5.3.2 员工投诉受理:员工有遇到本规定 5.2.2 之情形时,可向部门直属上司或更高层领导反
    映,如反映问题无法得到解决,也可通过公司投诉渠道进行投诉。审计监察部收到员工
    投诉后,甄别投诉内容和性质,将相关信息转交至人力资源部,由人力资源部给出调查
    处理并回复给投诉人员。审计监察部对处理进度和结果进行追踪、记录。详细处理方式
    依人力资源相关制度。
    5.3.3 员工举报受理:员工遇到本规定 5.2.3 之情形时,直接通过本规定 5.1 方式进行举报。
    1) 审计监察部设立专线举报电话、微信、电子邮箱等,通过公司网站、公众号、企业微信
    等平台向全社会人员公布。由专人负责接收举报邮件、微信和电话,并进行编号登记、
    存档(编号格式设定为年+月+本月受理的案件序号),制定《员工建议/投诉/举报案件登
    记表》。
    2) 针对当面举报,接待人员应做好笔录,必要时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情况下,对其进行录
    音,并形成《访谈记录表》存档,保留证据。
    3) 对举报信函(包括电子信函)和举报人递交的书面材料,由监察人员逐件拆阅、登记并立
    即上报董事长知悉。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人提供的所有举报资料均严格保密。
    4) 收到举报案件后,审计监察部根据案件轻重缓急,在 5 个工作日内初步审查和核实,决
    定是否对其立案,对不予立案的应告知举报人并说明原因。对立案展开调查的,时间限
    定为自接受案件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、短信等形式对查处情况告知举报人。4
    5) 调查人员秉持公平公正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搜集证据展开调查。对举报事实不成立
    或难以查明的,也应存档备案。
    6) 调查人员调查完成后,制定《投诉/举报案件调查报告》呈报董事长批阅。
  • 6.1 员工建议被采纳的,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可申请给予员工相应奖励,具体依照《员工手册》
    或公司有关制度执行。
    6.2 员工仅是投诉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问题,而非管理制度上的改进建议,原则上不予奖
    励。人力资源部经过查证后,根据投诉案件具体情况,按公司《员工手册》相关奖惩制度
    确定是否对员工进行奖励和是否对被投诉人员进行处分。
    6.3 举报人员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、工作权利、名誉权利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。对经核实
    的举报案件,符合相关条件的,根据案件性质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奖励,奖励的条件:
    1) 有明确、具体的被举报方;
    2)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;
    3) 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。
    6.4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。对匿名举报的案件,在调查处理完毕后能够确定举报
    人真实身份的,根据规定予以奖励。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,奖励最先举
    报人。两人以上(含两人)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,按同一案件奖励,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
    分配。合作方举报并配合调查的,除享受员工举报奖励措施外,优先考虑更多合作机会。
    6.5 根据举报方提供的线索与事实结论相符合的程度,举报奖励分为下列五个级别(人民币):


















    6.6 奖励金额依据公司最终挽回损失金额的 5%为参考,最多不超过 10 万元。对 A、B 级重大举
    报,在被警方定性为职务侵占类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类、侵犯商业秘密类或挪用资金类
    等案件正式立案后,审计监察部可先申请部分奖励金,申请金额视具体案件影响程度而
    定,剩余奖励金须在确认追回公司损失后方可申请给举报人。
    6.7 审计监察部负责举报人员奖励款项的申请,由董事长审批后到财务领款。举报人在接到审
    计监察部领奖通知七个工作日内,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或举报证明,到指定地点
    领取奖金;逾期不领取的,视为放弃权利。领奖时审计监察部门出具收据证明,经领款人
    书面签字并加盖手印后,相关资料交财务报销。
    6.8 对于员工的奖惩处理措施,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规定发布通告。
    6.9 公司鼓励实名举报,优先办理实名举报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。公司坚决反对员工或合作商
    利用公司投诉举报平台,恶意攻击、诽谤他人。投诉和举报人对反馈的内容负全责,严禁
    举报人假借举报之名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,诬告陷害、制造事端,干扰管理部门正常工
    作。经查实违反者,依公司规定从重处罚,构成犯罪的,送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    6.10 员工建议/投诉/举报受理人员对各自负责的案件过程负全责,并严守保密、客观的原则,
    公平公正的调查处理。如查实有不公正或泄密行为,公司可对直接受理负责人给予处罚。
    涉及到需配合的部门,应积极配合调查,同时负有保密责任,对故意阻挠、刁难调查或蓄
    意隐瞒案情的人员,可依公司规定予以处罚,情况严重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    6.11 打击报复投诉、举报人的,一经查实,从严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
    律责任。
  • 本办法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与修订,自 2021 年 09 月 01 日起施行。
    附件:
    1. <员工建议/投诉/举报案件登记表>
    2. <访谈记录表>
    3. <投诉/举报案件调查报告>
    4. 员工建议/投诉/举报流程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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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微:督察组→投诉举报平台
邮箱:ICAC@nonggengji.cn